财务管理条例林 劲鹏15 8 月, 2021事务, 公告 2021/8/13-1决议案 财务管理条例 1)设会计,出纳各1人,管理平台所有财政事务。 2)记账收入凭证和帐簿必须一致。 3)平台每一笔会费或捐款必须开具 收据交给纳款人。 4)平台每一笔支出费用必须经过以下程序方为合法:平台负责人批准签字、领款人签字、以及注明该笔款项的用途。如购置物品需将购物凭票附同报销。 5)平台会计,出纳更换人员时,需平台负责人审查账目及款项无误后才办理交接手续。 6)按另行规期公布财务状况。 上一篇:文章 中华民国县长手谕:未经本人亲笔手谕,不得逮捕人民 下一篇:文章 财务人员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