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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革命党  顾君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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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是由根本利益相一致的人所组成

国家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主体。人们研究政治、经济问题应该首先回答国家是什么。比如说,人们都在谈论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国家在经济方面的一种运做方式,它的主体就是国家,它是国家所具有的一种属性。如果我们不首先搞清楚国家是什么,我又怎么能真正认识它的属性呢?
    一位网友说的好,“我们经常讲爱国,然而国家是什么呢?我们为什么要爱国呢?如果连国家是什么都不知道,我们又怎么会知道为什么爱国呢?”显然,有很多理由要求人们回答国家是什么,它的本质是什么。
    人们都知道列宁的国家定义,国家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这个定义是错误的。这个定义含有这样一层意思:国家是由利益存在根本冲突的人所组成。国家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它是由根本利益相一致的人所组成。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为寻求一种共同利益或因本身就存在共同利益而结合在一起,如工会组织,它是工人为争取共同利益而组成的组织,如律师协会,它是为保护律师的共同利益而由律师所组成的组织等等。一国国民共同拥有国土、历史传统、一个长期形成的统一的社会以及公共财产等等,一些民族国家还有着共同的祖先、共同的起源,他们有着太多的共同的根本利益。国家是由根本利益相一致的人所组成,应该是一个基本常识。
    如果说国家是由根本利益相矛盾的人所组成,那么根本利益受到侵害的人,他们有义务爱国吗?正是因为一国国民有着共同的根本利益,因此每一个国民都有义务爱国、保卫国家,甚至为保卫国家而献出生命。
    如果一个国家的国民的根本利益存在普遍冲突,那么这个国家一定是不稳定的,甚至会有一些人闹独立。这样的国家是一种病态的国家,是一种不正常的国家,是随时有可能被颠覆、被瓜分、被侵吞的国家。 国民根本利益存在普遍冲突,只应该是国家的偶然属性,而不是必然属性,是国家处于病态时所具有的属性。列宁对国家的定义是完全错误的,以此理念作为治理国家的原则,其危害难以言表。
    按照本体论的观点,事物的是什么、事物的本质是无法证明的,人们只能从现有的知识出发,断定国家是什么。
    国家产生于原始社会后期,不妨从国家产生的角度来探究国家的是什么、探究国家的本质。除国际组织外,任何社会组织都是由人组成的,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其组成方式不同。国家这一社会组织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也在于它的组成方式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因此如果能明确知道国家是以何种方式组成的,那么也就知道了国家的是什么,也就知道了国家的本质。是什么使国家区别于原始社会呢?国家在从原始社会产生的过程中它的组成方式、它的运做方式发生了什么根本性的变化?

二、国家产生于社会分工、交换关系取代原始血亲关系的过程

原始社会人们是以血缘、婚姻关系作为社会组织根本方式的,并以此组成氏族、部落。尽管它存在某种程度的社会分工、交换,但社会分工、交换是原始社会组织的次要因素。随着原始人类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和交换在原始社会组织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并最终取代血缘、婚姻关系,成为社会组织的最重要因素,从而,产生了国家。古希腊雅典城邦国家的产生就是如此。(见《古代社会》路易斯.亨利.摩尔根,第259页)随着古希腊原始社会分工和交换关系的发展,分工和交换在古希腊原始社会关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古希腊改革家瑟秀斯顺应人类历史发展潮流,打破原来以血缘、婚姻关系维系的原始社会形态,将民众按社会分工的不同划分为三类:“士族”、“农民”和“工匠”。因为有分工就必然有交换。因此可以认为他是以社会分工、交换取代血缘、婚姻关系,作为古希腊社会组织的根本方式,于是古代希腊城邦国家就真正产生了。古希腊城邦国家的产生过程反映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因此,国家与原始社会的区别就在于国家是以社会分工和交换作为社会组织、社会运做的根本方式,而原始社会是以婚姻、血缘关系为社会组织、社会运做的根本方式。国家在从原始社会产生的过程中,它的社会组织方式、社会运做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它以社会分工和交换取代了血缘和婚姻的重要地位。因此,国家就是以社会分工和交换所组成的一种社会组织,它的本质在于社会分工和交换。当前,有的非洲国家社会发展水平低,社会分工和交换还没有完全取代血缘、婚姻关系,后者在社会组织中仍占有重要地位,部族组织在社会生活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人们国家观念淡漠,而将部族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归宿,将部族利益视为最高利益,因而部族冲突不断。这样的“国家”因为社会分工、交换在社会组织中还没有真正取代血缘、婚姻关系的作用,还没有真正结成国家实体,而为部族的存在所分割。这种情况非常典型地说明了社会分工、交换在国家组织中的本质作用。因此,社会分工、交换取代血缘、婚姻关系,成为社会组织的最重要方式是国家产生的根本原因;因此,国家是以社会分工和交换作为根本组成方式的社会组织。国家的本质就在于社会分工和交换。
    有一种观点认为社会分工、交换是社会不平等、不合理的根源。因此一个理想的国家应该消灭社会分工和交换,其成员间应该是排除上述两者的全面协作关系。然而一个国家必然要进行社会分工和交换,否则就要倒退到没有出现社会分工和交换之前的原始社会。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消灭社会分工和交换。
社会分工、交换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任何一个国家实现社会全面协作的前提。那种要消灭社会分工和交换的想法是荒谬的。

三、社会分工是国家的本质特征之一

国家最合理的状态就在于普遍实现社会分工和等价交换。社会分工首先是国家政权和经济职能的分工,其次是不同性质国家政权的分工和不同经济职能的分工。因此国家政权和经济职能的分工在社会分工中居于核心地位,一个合理的社会分工它的国家政权和经济职能的分工必须首先合理。
    在国家政权和经济职能的分工过程中产生了国家政权机构,它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利,在社会分工中承担着最重要的职责。因此,国家政权机构是否能正常履行职责是衡量其社会分工是否合理的最重要标志。
    国家政权机构正常履行职责就是以全体人民的利益为目的,公平公正地运用手中的权利。只有实现民主政治,人民拥有真正充分的政治权利,国家政权机构才能以全体人民的利益为目的行使手中的权利,才能公平公正地管理各项社会事务,合理的社会分工才能实现。因为,只有在这样的社会,国家权利机构才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它所行使的权利才真正来源于人民,人民才真正拥有充分的政治权利对国家政权机构进行强有利的制约,以使其为全体人民谋利益,国家政权机构才能恰当地履行它在社会分工中的职责,合理的社会分工才会实现。否则,国家政权必然演变成为少数人谋利益的特权,公私财产权必然普遍受到非法侵吞,人民权益必然普遍受到侵害。国家政权机构就不可能正常履行其在社会分工中所承担的职责 ,从而破坏合理的社会分工的实现。因此,只有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实现民主政治,才能建立起公平公正的国家政权机构,才能实现合理的社会分工。因此,特权是破坏合理的社会分工实现的根源。我们要实现合理的社会分工,就必须首先铲除特权,实现政治民主。

四、商品交换是国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

在原始社会,商品交换的产生标志着社会分工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水平,就是在分工与商品交换的共同作用下,足以产生国家。原始形式的在族群内的简单的分工还不足以产生商品交换,不足以将广阔地域的人们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组成国家。所以商品交换是国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所以,一个理想国度必须具备的一个重要条件之一是在社会中普遍实现等价交换。交换是二个主体间货币、商品、服务和劳动互相转移的行为。交换大体可分为二类,一类是一方以货币换取另一方的商品或服务;第二类是一方以货币换取或雇佣另一方的劳动,从而取得对另一方劳动的使用权。我国曾明令禁止个人自由雇佣劳动的存在,不允许人们自由对劳动进行买卖。实际上,这种做法是对人民劳动权利的一种严重侵犯。人的劳动权利是指自身从事劳动和自由处置自身劳动的权利,它就包括劳动者自由出卖自身劳动的权利。因此个人自由雇佣劳动的存在是合理的,它源于我们神圣不可侵犯的劳动权利。
商品或服务的等价交换就是一方付出一定数额的货币以换取另一方与之等价的商品或服务。因此要实现这种等价交换关键在于保护交换双方对财产或服务的所有权。如果任何一方侵害了另一方的所有权,比如一方没有按约定将货币或商品或服务如数交给对方,或者以强制手段低价买进或高价卖出商品等等,那么等价交换就无法实现。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产品的计划调拨、供给实际是一种强制交换,不等价是其基本特征。 
要实现劳动的等价交换,显然必须同时保护雇主和劳动者的有关权利。一方面雇主有权要求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雇主进行劳动,另一方面劳动者有权取得相应的报酬。除此之外,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权利和劳动权利必须得到保障。如果连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劳动权都得不到保障,那么他的财产权又如何能得到保障呢?因为在雇佣劳动中,劳动者事实上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国家权利机构应该特别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保护。目前我国劳动者权利受到侵害的现象十分普遍,有的基本的生命安全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工伤死亡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各类矿井工人大规模死亡事故的频频发生,说明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受到何等轻视;劳动者超时工作、工资被拖欠现象就更加普遍。我们应该认识到这类问题的严重性。国家应该积极地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 另一方面也应该为劳动者加强自我保护创造条件,如应该让工会在维护劳动者自身权利中发挥重要作用等等。
    综上所述,如果要在社会中普遍实现等价交换,就必须充分保障人民的生命权、劳动权和财产所有权等等。
    国家政权机构无疑承担着保护交换双方合理权利的职责,这是其在社会分工中被赋予的责任。因此,一个国家是否能普遍实现等价交换,关键在于国家政权机构是否能正常履行它的相关职责。如前所述,这取决于是否实现民主政治

五、保障人权是实现合理的社会分工和普遍的等价交换的前提

国家的本质在于实现社会分工和交换,一个理想的国家在于实现合理的社会分工和普遍的等价交换;要实现合理的社会分工和普遍的等价交换关键在于保障人民的生命权、劳动权,政治权和财产权,铲除特权,实现政治民主;因此,一个理想国在于充分保障人民的生命权、劳动权、政治权和财产权,实现政治民主。


顾君卓   2003

分工必然产生不同的阶层或阶级,但他们彼此之间合理的关系应该是分工合作。如果他们因此而互相对立就必然破坏不同阶级、阶层间的分工合作。所以我们强调的是合理的分工合作,是彼此的共同利益,而不是彼此的斗争。在一个国家内公民间相互斗争必然阻碍国家的稳定发展,就象毛统治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