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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主权在民的议会民主制度,实施多党轮流执政。
2、军队归国家所有;军队忠于宪法,忠于议会。
3、国民充分享有出版、结社、言论通讯自由权利
4、充分保障私有权,实行土地私有制与公有制相结合的土地制度。
5、保护国民自由迁徙权利。
6、保护国民选举被选举、请愿权利。
7、保护国民免遭非法逮捕的权利
8、国家要充分保障所有国民享受医疗、受教育、基本收入的权利。
9、国家权利机关不得创办媒体。
10、取締一切形式的共產主義政黨和組織以及任何形式的共產主義言論和任何形式的公產制度復辟的主張”;严禁明显侵犯基本人权的邪教组织和邪教言论。
11、直接选举国会议员、省(州)议员,议员每六年改选一次。
12、由国会议员组成的国民会议选举总统、副总统,并有权罢免总统、副总统。总统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13、实行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行政、司法官员和议员彼此都不能兼任,以真正贯彻互相监督、互相制衡机制。
14、各省(州)在宪法之下,制定本省(州)法律,以实现地方高度自治。
15、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动;台湾问题协商解决。

顾君卓

2020-4-9 于美国